14级通信开展“学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主题培训会

发布人:汪光麒     发布日期:2017-10-23

为响应2017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度,安徽师范大学2014级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通信工程全体成员于2017年10月21日下午三点开展“学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主题培训会,会议讲解了学生管理实施办法、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综合测评办法等相关制度。

 

根据管理总则,在实施学生管理时,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鼓励和支持学生充分发挥“四自功能”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针对同学们即将毕业的情况,班长着重讲解了毕业与结业、学生证书管理、奖励与处分等内容。会议中,学生对不理解的内容提出询问,班长根据规章制度耐心解答,其中针对我校学分制中综合测评的具体计算方式、处分会不会延期毕业、证书遗失能不能补办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另外,班长带领全体学生全面学习了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并对规定逐条解释并结合案例分析让学生明确了学校纪律红线

此次会议的开展,使同学们更加全面的了解了我校学分学籍管理规定,加强了对大学毕业结业的认知,促进了同学们的自我管理,让同学们能够以更完美的姿态结束大学生活,为更好的步入社会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