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2007年开始,学院对学生宿舍电脑装配实行申请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装配。
一、二年级学生不得装配电脑,三年级学生有条件装备电脑,三、四年级装备电脑需经学院审批,贷款、欠费、申请助学金学生一律不得装备电脑。三年级学生装备电脑条件是:综合测评班级前50%,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并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电脑装配申请程序是:填写《学生电脑使用申请表》、签订合理利用电脑承诺书、学生家长签署意见、辅导员意见、学院审批意见。学院审批通过后,学生领取“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宿舍安装使用电脑许可标志”(以下简称“许可标志”)后,方可在宿舍内安装使用计算机。“许可标志”应贴在主机明显处以备检查。
学生电脑应用于学习,不得在学习时间玩游戏、看电影。凡发现违规使用电脑者,立即取消其许可资格,封存电脑至学院,并通知其家长来校领回。 (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