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初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教师。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分科、分级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品行端正、勇于探索,具有较强的进取心、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强烈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2.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综合素质高,专业知识扎实,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对于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在职中青年教师和离退休教师优先考虑(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本人)、求职自荐材料等。
2.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包括编写教案)和专业技能考试(包括演讲、答辩、依据教案无生试教),考试及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
应聘教师一经录用即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学校将颁发聘书。
五、相关待遇
1.录用教师年薪3–8万。
2.学校按相关政策为录用教师办理“三金”“一险”。
3.录用教师享受学校住房津贴和年度奖金。
详情请见校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