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人:王根宝     发布日期:2010-06-10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你好

在你即将离开学校,走上社会的时刻,我们衷心地为你祝福。预祝你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充分体现了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对大学生的信任、对国家未来栋梁之才的爱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教育公平、保证贫困学生平等享受教育机会的重要措施,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政府和银行伸出了最信任的援助之手,帮助你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也可能是你的第一笔信用活动,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开篇之举,其信息将收录在你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长期伴随你。你的信用记录好坏与否,关系到你自身的形象和利益,关系到母校的声誉,关系到全民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素质,如果毕业后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辜负了党和国家对你的信任,也使你信用报告中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因此,我们提醒你按约还本付息,如因特殊原因难以按约还款,请及时与贷款银行联系,避免发生贷款逾期的不良信用记录。

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期、足额还本付息,那么经办银行会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今后,金融机构不再为你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你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你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离校后,请保管好你在安徽师范大学所使用的农业银行金穗校园卡,用此卡还款付息如你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有变动,请主动与银行、学校联系。银行办理还款业务的窗口是农业银行芜湖市新时代分理处(位置在新时代商业街中部),联系电话:0553-4226587;联系人:陈经理。

二、自201071日起,由你本人开始支付贷款利息。二年后,即从201271日起开始按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方法及相关事宜:

1、提前还款:在毕业后一年内,如你已有偿还能力,想提前还款,请提前15天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后,到农行芜湖市新时代分理处柜面还款。

2、正常按约还款:银行每月20日前后(也有可能是按季度)从合同约定的还款帐户(金穗校园卡)中由系统自动扣款,请你每月20日之前足额(贷款本金6000元每月约支付利息30元)存款于农行金穗校园卡内,以便扣款,如出现帐户存款未被扣款,应及时与农行芜湖市新时代分理处联系,确保扣款顺利进行。

3、委托还款:借款人可以委托他人到农行芜湖市新时代分理处柜面还款。

4、如金穗校园卡遗失,请到农行芜湖市新时代分理处柜面还款或办理补卡手续。

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

祝你在新的人生旅途走向成功!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OO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