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踔厉奋发。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开展第八届“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生、全体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符合学校《“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参评个人应是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生态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以及在重大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三)曾获校级及以上“十佳大学生”称号(含提名奖)的不再参评;在校期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类别
评选类别包括5个,分别是:
(1)道德示范与自强奋斗
(2)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4)文艺创作与体育锻炼
(5)学风创优与生态保护
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及班级初审(3月29日前)
各班级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每位推荐人选所在类别不能重复。各班级要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态度,在辅导员老师指导下,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把关和充分考察。对其在政治素养、专业学习、综合素质、群众基础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有关内容要在事迹材料中有所体现。
请各班级于3月29日(周三)前报送有关推荐材料(具体事项见附件1、2)。 电 子 版 压 缩 为 文 件 包 发 送(xx班级+姓名+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材料”)。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张大中
联系电话:15055117708
(二)学院评审(3月31日)
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集中组织第八届“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展评会。评委老师在现场打分的基础上,确定最终获奖人员。
五、表彰奖励
学院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根据学校评选要求,从获奖者中推选2-4名优秀学生参加校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志愿者等优秀典型评选。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评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培育和选树先进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广泛宣传。各班级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让广大同学在评选活动中受教育、强素质、展风采,全面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育人氛围。
(三)严格标准。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凡获评集体或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