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师范大学物电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2-10-25 编辑:李慧芳

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同意,安徽师范大学物电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和安徽师范大学物电学院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代表推选产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额总数及分配

学代会正式代表为90名,研代会正式代表为10名;列席和特邀代表2名。

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名额划分严格遵循全国学联有关文件要求,充分结合我院各班级学生人数讨论确定。(见附件1)。

二、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资格及条件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上学年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产生办法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本单位学生酝酿提名,召开班级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大会(研究生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提名代表应包含各年级、各专业,其中非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数一般不低于本单位代表的60%,各

委员、主席团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按名额分配推荐提名,大会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校党委学工部、团委和学院党委同意后,经大会主席团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其中委员候选人提交各代表团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大会按各代表团选举结果等额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主席团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委员及主席团选举结果均报校团委确定、学院党委备案。

物电学院学生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