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2-03-21 编辑:刘冠琪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 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踔厉奋发、砥砺笃行,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建团百年之际,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18届“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开展第七届“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全体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符合学校《“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参评个人应是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生态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以及在重大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三)曾获校级及以上“十佳大学生”称号(含提名奖)的不再参评;在校期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评选类别

评选类别包括5个,分别是:

1)道德示范与自强奋斗

2)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4)文艺创作与体育锻炼

5)学风创优与生态保护

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及班级初审(3月27日前)

各班级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每位推荐人选所在类别不能重复。各班级要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态度,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把关和充分考察。对其在政治素养、专业学习、综合素质、群众基础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有关内容要在事迹材料中有所体现。

请各班级于3月27日(周日)前报送有关推荐材料(具体事项见附件1、2)。 电 子 版 压 缩 为 文 件 包 发 送 至 1273859525@qq.com(标题及文件名均为“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姓名”)。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 人:李懿

联系电话:15955196209

(二)学院评审(3月29日)

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集中组织评审会。学院在现场打分的基础上,确定最终获奖人员。

、表彰奖励

学院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根据学校评选要求,从获奖者中推选2-4名优秀学生参加校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志愿者等优秀典型评选。

、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评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培育和选树先进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广泛宣传。各班级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让广大同学在评选活动中受教育、强素质、展风采,全面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育人氛围。

(三)严格标准。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凡获评集体或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共青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