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0-04-26 编辑:宋凤楼

各班级:

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生动的青春实践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典型,榜样引领,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的成才之路。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开展第“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评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

组长:黄友生 许新胜

副组长:张季谦 刘小明 张爱清 石建平 郑睿

成员:宋凤楼 甘露 汪光麒 米佳佳 张杰 聂余 刘冠琪 刘燕 许晨晨 李琦琦

三、评选条件

(一)符合学校学生先进典型申报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三)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在校期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

(四)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类别

(一)“学创之星”: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竞赛和发明创造,取得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成果或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奖项。

(二)“服务之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行动、爱心服务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红十字会会员”等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三)“自强之星”: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及班级初审428日前)

典型选树既要引领风尚,又要避免求大求全。班级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各班级要抓住“特色”这一关键,择优推荐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并通过班级QQ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各班级遴选出1-3名优秀学生代表本单位参与学院评选,428日前《第“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推荐人选汇总表》报送至院团委。

联系人: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吕游

联系方式:17855954178

邮箱ahnuwdxytw@126.com

(三)学院评审(4月29日)

学院在初审的基础上,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集中组织线上评审会评审领导组在现场打分的基础上,确定最终获奖人员。

六、表彰奖励

学院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根据学校评选要求从获奖者中推选2-4名优秀学生参加校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志愿者等优秀典型评选。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魅力物电”优秀大学生评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培育和选树先进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广泛宣传。各班级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让广大同学在评选活动中受教育、强素质、展风采,全面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育人氛围。

(三)严格标准。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凡获评集体或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共青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