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学生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2010年项目结题验收和2011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陈浩     发布日期:2011-05-10

各班级:
    为激发我院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热情,鼓励学生参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8〕65号))的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2010年项目结题验收和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条件
    申报的项目除满足《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外,重点项目在结题时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组成员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资助”。
    2、获得发明或设计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资助”。
    3、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4、项目研究成果由3名相关专业教授联名鉴定具有创新性,经公示无异议。
    5、 项目研究成果产生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二)结题程序
    1、各项目组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项目组所有成员签字,送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
    2、各项目组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201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术交流报告》(见附件2),介绍各成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介绍参与项目的收获和成果。
    3、各项目组必须提供以下支撑材料,主要包括:(1)实验记录本原件;(2)调研、调查报告及问卷原件;(3)论文或专利,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已获专利的项目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设计成果。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和说明;(5)项目开展相关照片等。
    4、各项目组将上述材料于5月20日之前提交到学院(附件1、2需提交电子稿)。
    5、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于5月2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见附件3),逾期不交申请者或无故未完成项目者,视其自行终止项目。
    6、各项目组结题时,请将手续齐全的报账单一并提交。
    二、2011年项目申报
    (一) 项目类别
    本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的项目分两个类别: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一般项目100项,每项资助经费1000元。
    (二)  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4)、《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5)和汇报PPT,于5月18日前交至学院。
    2、学院于5月19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推选优秀项目,参加项目评审会。
    3、学院于5月20日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学校。
    (三)汇报要求
    参赛者以PPT形式做申报说明,内容包括申请理由、选题依据、研究方案、技术创新点和项目进度安排等。
    要求论证充分、思路明确,方案可行。时间在6分钟以内。
    (四 )经费划拨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下拨。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50%,结题验收通过后再下拨另外50%。未通过检查及验收的项目暂停其经费资助。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分三次下拨。项目立项后,启动经费为项目总经费的40%;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30%;结题验收通过后再下拨另外30%。未按期通过检查及验收的项目将暂停其经费资助。
    三、几点要求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班级应广泛动员积极鼓励、组织学生做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
    2、各单位为学生申报项目应提供必要条件,组织专业教师指导学生申报课题。
    3、以往已立项但未按期结题或自行终止的,其成员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2、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术交流报告
3、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
4、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5、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6、安徽师范大学物电学院201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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