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王根宝     发布日期:2011-10-25

    各学院: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是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务处〔2011〕4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我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三年级本科生)下载《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按要求填写(一式二份),于11月18日前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

    2. 学院于11月19日-20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推选优秀项目(每个专业限推荐2个),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

    3. 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将推选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二份)、《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科,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于11月底组织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5.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二、几点说明

    1.“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是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向项目负责人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3.本次立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每项1500元。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调研费、论文版面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支出劳务费等人员经费

    4. 为确保我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学校将对组织得力、实施效果显著的学院给予表彰与适当的奖励。特此通知。

    附件:

    1.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2.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