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第二季度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的通知

发布人:刘飞     发布日期:2012-06-14

根据《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第二季度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12年第二季度住院治疗费用;

二、需提供材料: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本人当年的参保凭证(由校医院集中办理);

3、医疗费用发票、清单的复印件;

4、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市镜湖区医保中心、新农合报销后的理赔单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单等);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安徽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请通知符合申请省级调剂金补助政策的学生于2012628日前将申请材料送交校医院医管办(赭山校区)。

注:1、参保学生因疾病治疗所产生的个人自费部分不能申报;

    2、因住院或门诊慢性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经镜湖区医保中心报销并取得报销分割单后,方可申请省级调剂金补助。

 

校医院

201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