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务处〔2011〕4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限三年级本科生)按要求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一份(附件1),于9月20日前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学院于9月26日前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推荐优秀项目,推荐项目数不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7%,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
(三)各学院将推荐项目申请书(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材料各一份)集中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截止时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于10月初组织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五)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二、经费下拨
(一)本次立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文科每项1000元、理科每项2000元。
(二)立项经费以奖励方式下拨,直接打入项目负责人农行卡或报销(仅限于转账)。项目立项后下拨30%,通过中期检查下拨30%,结题后下拨40%。
(三)经费的开支应符合校教字〔2011〕40号号文件要求,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调研费、论文版面费等必要开支。
(四)项目负责人使用经费必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并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审核,擅自违规使用经费,将取消项目资助,并勒令退回已下拨经费。
三、几点说明
(一)“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向项目负责人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2.《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
2014年9月1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