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12〕2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立项资助二个类别的项目,以创新训练项目为主,创业训练项目为辅,各学院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本院一届学生数的7%,其中,创业训练项目不超过推荐总数的15%。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为二年级及以下本科生。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所有成员均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指导教师仅限指导1个项目(特殊专业不超过2个)。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鼓励学院支持一年级学生(即2014年秋季为二年级学生)开展项目申报。
(二)结题条件
1.校级(省级)项目,结题应符合《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2.国家级项目,在结题时除符合校级项目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②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④项目研究成果由3名相关专业教授联名鉴定具有创新性,经公示无异议。
⑤项目研究成果产生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2,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于5月24日前交给物电学院教务办公室(综合楼三楼)王根宝老师。
(二)学院于5月28日前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选优秀项目,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
(三)各学院于5月29日前,将推选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省级)项目,推荐国家级项目。
四、关于经费
学校对项目按照奖励方式一次核定,3次拨付。获得立项后奖励总金额的20%,通过中期检查奖励总金额的40%,通过结题,奖励剩余40%。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予以取消。
五、几点说明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的项目,不得出现以往立项项目重复申报。学校评审时,每发现1个项目将减少该学院1个项目指标。
(三)各学院应免费为项目提供场地、设备方面的支持,全校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均应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四)以往已获得创新立项资助,但未按期结题或自行终止的项目,其成员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