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工作,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根据我校《安徽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18届本科生“推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原则
“推免”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崔执凤 李 娟
副组长:崔光磊 吴长义
成 员:郑贤锋 张其芳 宁利新 张季谦 高 伟 张爱清 屈 军 方明星 汪光麒 宋凤楼
三、推荐类型与名额
推免分普通类、“研究生支教团”、“特长生”三类,其中普通类具体名额由学校分配下达,“研究生支教团”、“特长生”两类由学院推荐上报,学校审批。
四、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所有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等)无重考或重修。
(五)2016-2017学年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五、分类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各类别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普通类
1.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等,具体科目依照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成绩排序列该专业前20%。
2.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序列该测评单位前30%。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所有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等)无重考或重修。
(二)“研究生支教团”
“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条件及程序要求,由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另行规定。
(三)“特长生”
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特长生”参加推免学院推荐:
1.在SCI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独撰15万字以上,或参与撰写10万字以上)。
2.研究报告为中央部门、省政府决策所采纳(需提供有关部门正式书面意见)。
3.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者。
4.在与专业相关的全国性权威竞赛中荣获最高、次高等级奖励,或获省部级最高等级奖励(若为团体奖,应是主要参与人,且只能推荐1人)。具体竞赛目录,由教务处规定并公布。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国家级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者(第一发明人)。
5.其他与上述条件具有同等效力的。
“特长生”推荐专业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及综合测评排名放宽到35%。“特长生”须经不少于3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六、工作流程
(一)专业排名(9月8日前)
各专业根据课程成绩、综合测评对全体同学进行计算排名,将排名结果报送学院推免工作组审核。
(二)学院公示(9月15日前)
专业排名结果经学院推免工作组审核同意后,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专业排名将作为学院推免生次序。
(三)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普通类推免指标依据以下条件分配到各专业:
1.专业应届本科预计毕业生人数;
2.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3.专业往届学生推免高校层次。
(四)学院确定预推荐名单
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专业排名次序确定普通类预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学院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参加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特长生”类推免生竞选。
七、相关说明
(一)专业必修课和综合测评按前三年成绩计算参加排名(含转专业学生)。参加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
(二)普通类学生符合上述条件者,按专业必修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特长生不参与排名,单独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推荐。
(三)各专业班级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成员结构合理,认真细致地做好2018届优秀研究生“推免”工作,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