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物电学院2017年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发布人:吴长义     发布日期:2017-06-13

    为推进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教育、适应帮扶工作精准化、多元化,充分发挥高年级学生的传帮带作用,协助新生辅导员一同做好2017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学习指导、素质拓展等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学院计划招聘2017年辅导员助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全院2014级、2015级品学兼优本科生,责任心强、有奉献意识,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组织管理、心理素质、才能特长等方面较为优异。同时,选聘中学院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个人意愿、时间安排等因素,努力提高辅导员助理工作实际效果。

    具体条件如下:

    1、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原则上为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爱集体、爱劳动、讲诚信。

    3、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测评前30%,无任何违纪行为。

4、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和表达,乐于帮助新生解决实际困难。

    二、选聘程序

学生本人617前提出应聘申请(填写附件1、纸质版3份、电子版)→申请人所在班级辅导员619前完成初评推荐→学院审核批准,于621日前学工网发文公布2017年辅导员助理聘任结果。 

    三、选聘数量  

序号

专业名称

选聘数量、性别

备注

1

物理学

22

 

2

电子信息工程

42

 

3

通信工程

32

 

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2

 

5

自动化

31

 

    四、工作职责

    1、思想引导。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文明修身,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同学追求政治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指导。指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明确高校专业学习的重要性,并给予必要的学习经验介绍和方法指导。

    3、生活关心。发现并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4、纪律监督。监督或督促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大违纪要及时向年级辅导员和学院汇报。

    5、素质活动。指导联系寝室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专业技能、文明创建、校园安全等第二课堂活动,全面提升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6、榜样示范。严格要求自己,通过自己高尚的品格、优异的成绩、突出的能力、坚强的意志去感染同学们,成为同学们的学习榜样。

    五、工作要求

    1、辅导员助理由学院统一领导,在各班级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每周与联系寝室交流一次,每月向辅导员汇报一次工作;

    3、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向辅导员和学院汇报;

    4、做好工作笔记,学期末上交学院存档。

    六、工作待遇

    1、隆重召开辅导员助理聘任仪式,颁发工作聘书,聘期一年;

    2、享受学生会干部(部长级)同等待遇;

    3、列席学院有关学生工作的重要会议;

    4、工作突出、表现优异者在班级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辅导员助理工作考核合格可等效于“党员领航工程”中服务领航要求。

 

    附件1:物电学院2017年辅导员助理应聘申请表

  附件1:物电学院2017年辅导员助理应聘申请表.doc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