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成员奖惩办法

发布人:陈勇     发布日期:2007-11-19
1、每学年对学生会成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个人思想素质、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成绩。
2、学生会成员工作成绩突出者,可授予“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院公开表彰。并优先作为组织发展对象。
3、多年为学院学生会工作,成绩显著者,毕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或推荐免试研究生。
4、对在学生中造成较坏影响;工作不努力、态度消极;学习成绩较差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