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工作程序

发布人:陈勇     发布日期:2007-11-19
1、请示审批:学生会组织的任何活动及活动经费都必须先向院团总支指导老师递交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汇报总结: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院团总支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递交活动总结。
3、分工明确,有机合作。
(1)、主席团做好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监督和督促各部门工作。
(2)、办公室、各部必须做好本职工作,不可相互推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