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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干部的任职条件和续聘条件
发布人:
陈勇
发布日期:
2007-11-19
1、政治思想过硬,品德好,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班规班纪。
2、热心于学生工作,有责任心,秉公办事,工作能力较强,在学生会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工作有开拓进取精神。
3、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或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本职工作。
5、特长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