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做好选调2008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7]4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0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与指标
选调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2008年全省计划选调370名,我校按照省委组织部分配的选调指标共为33名,其中非定向选调到基层指标为25名(含皖江学院1名),定向到国家和省重点扶贫开发县(区)法院、检察院选调指标为8名(要求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学校按照下达指标1:3比例择优推荐上报人选99名。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艰苦朴素,乐于奉献,敬业精神强;
(三)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基层艰苦的环境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或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七)学习成绩优良(大学、研究生期间主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八)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九)学科专业兼顾一般,突出重点,适当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倾斜,文科类以中文、法学、财政学、金融学、审计学、会计学、外经外贸、经济管理等专业为主,理工科类以城市规划与管理、建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备、电子信息等专业为主;
(十)身体心理健康。
三、选调程序
1、公布信息,宣讲政策:1月4日学校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通过层层动员,并将2008年选调《公告》等有关精神通过学校网站、就业信息网、就业信息栏、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到每位毕业生,要求毕业生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2、个人申请,自愿报名:毕业生于2008年1月9日前将个人申请书、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成绩大表、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报至各学院。
3、学院初审,考核筛选:学院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同学集中考核,按学校分解到各学院的指标数(学校主要根据毕业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并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分解指标,具体见附件一),于2008年1月11日前确定学院上报人选,并将上报人选的个人申请书、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成绩大表、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徽师范大学2008年度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附件二)一并报至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于2007年1月12日晚上7:00在赭山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大厅组织对各学院上报人选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要求,《申论》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合并为一份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总分100分。依据考试成绩,于1月15日进行专门的面试,面试后按照省委组织部下达指标的1:3比例确定99人作为学校推荐人选,并填写《安徽省2008年度选调生推荐暨审批表》,以及选调生推荐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上报省委组织部。
5、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研究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6、省委组织部进行考核
选调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省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审查和笔试缴费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拟于2008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省委组织部按照各高校选调指标的1: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人发〔2001〕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代收考核笔试考试费80元,面试人选面试考试费70元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规定) 。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后(院党组织签章),于2008年1月15日前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未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按照选调指标的1:1.1比例,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学校组织到当地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公示与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择优确定选调生建议人选,由学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告省委组织部。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即正式确定为2008年度选调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下达选调生名单, 选调人员确定后须与学校签署诚信承诺书,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六、分配派遣与录用培训
选调生原则上由组织统一分配工作。非定向选调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等基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定向选调生分配到国家和省重点扶贫开发县(区)法院、检察院工作。
安排到基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范围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取消录用申请,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上将安排部分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到行政村任职锻炼。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对选调生进行初任培训,使其初步掌握基层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七、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调工作是选拔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干部整体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接收组织的挑选,要成立考核工作组认真遴选,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认真把好素质关,要把最优秀的学生推选上来。如发现循私舞弊等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选调生的推荐资格。
3、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做到和每一位报名的同学谈心,帮助他们了解基层工作的艰苦,要求他们做好充分的思想和心理准备,使他们认识到选调生的今后发展既取决于各级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更取决于个人的勤奋努力。对通过省委组织部考核确定为选调生并签订了诚信承诺书的学生,如果放弃选调将直接派遣回生源地。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2008年选调生上报人选指标分配情况表》
2、《安徽师范大学2008年度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
安徽师范大学
二○○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附件1.doc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