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07]25号
陈 伟,男,05通信工程专业学生,累计旷课9节;
周 扬,男,05通信工程专业学生,累计旷课8节;
边 锋,男,05通信工程专业学生,累计旷课9节;
李森茂,男,05通信工程专业学生,累计旷课8节;
孙守付,男,05通信工程专业学生,累计旷课8节;
康继武,男,06物理学专业学生,累计旷课10节;
陈 珂,男,06物理学专业学生,累计旷课10节;
宋霄鸿,男,06物理学专业学生,累计旷课7节;
侯 飞,男,06物理学专业学生,累计旷课6节;
黄乃超,男,06物理学专业学生,累计旷课6节;
叶文兵,男,06物理学专业学生,累计旷课6节;
占重义,男,06物理学专业学生,累计旷课6节;
张伟龙,男,06物理学专业学生,累计旷课6节;
马 达,男,06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生,累计旷课9节;
汪成伟,男,06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生,累计旷课8节;
吴 伟,男,06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生,累计旷课7节。
陈伟等上述16位同学在2007年9月以来,屡次无故旷课。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给予陈伟等16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二○○七年十二月